汕人社函〔2014〕185号
关于印发《365 com线路检测
新闻发布会制度》(试行)和《汕尾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管理制度》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365 com线路检测新闻发布会制度》(试行)和《365 com线路检测网站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365 com线路检测
2014年5月20日
365 com线路检测新闻发布会制度
(试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人民群众的沟通和联系,有效实行政务公开,扩大人民群众对劳动保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确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新闻发布主动、及时、准确、权威,为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新闻发布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针对性和敏感性极强的工作,要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政策为主、用事实说话的工作方针,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把握正确导向,全面、正确、及时、主动地向社会介绍人社事业发展的有关情况,增进公众对劳动保障工作的了解,维护政府形象和促进社会稳定。
第三条 新闻发布的主要内容
(一)本局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改革措施的情况。
(二)本市贯彻实施上级人社部门政策法规和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改革措施的情况。
(三)人社工作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
(四)本系统重要活动开展中需要对外宣传发布的情况。
(五)新政策、新措施需要对外介绍的情况。
(六)政策法规在执行过程中的疑问、困难进行解答的情况。
(七)外界对本局有关问题的疑虑、误解需要通过媒体统一对外说明、发布的情况。
(八)其他需主动及时向外界宣传、公开的情况。
第四条 新闻发布的组织形式
(一)新闻发布会或情况通报会。一般由本市主要新闻媒体和国内或省内媒体驻汕尾机构记者参加;必要时,也可只邀请特定的部分媒体参加。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人须回答记者提问;召开情况通报会,发布人可不回答记者提问。
(二)新闻通气会。主要是为媒体深入了解某一政策信息,了解一段时间内重点工作或重大事件具体情况而举行。新闻通气会一般情况下只邀请本地媒体、国内或省内媒体驻汕尾机构记者或有关负责人参加。新闻通气会上,参加人员可以提问,但是媒体对通气会内容是否作报道,怎样报道,由发布人视具体情况决定。
(三)新闻发布还可采取召开记者招待会、媒体座谈会、接受媒体专访、作客新闻网站等形式。
(四)新闻发布活动视情况不定期举行。
第五条 新闻发布的管理与申请
(一)新闻发布工作由局党组领导,分管宣传工作的局领导直接负责,局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综合信息科或者劳动监察科法核(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决定),各科室(单位)配合组织实施。
(二)认为有必要向公众发布信息的科室(单位),可以申请并在获得批准后发布新闻。未经批准,一律不得擅自发布新闻。
(三)申请召开发布新闻的批准。新闻发布活动由申请科室(单位)报局分管领导及局主要领导批准后,综合信息科或者劳动监察科法核(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决定),由局办公室组织安排。
第六条 新闻发布会的发布人(发言人)一般由分管局领导担任,情况特殊的,由局主要领导指定科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担任,新闻发布会的主持人一般由办公室或相关科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
媒体记者的通知或邀请、新闻发布会现场组织协调工作由办公室及相关业务科室负责。
365 com线路检测网站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局网站管理,加强网站信息资源建设,确保网站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网站,是指365 com线路检测主网站(简称主网站)和局属各科室、下属单位的子网站(简称子网站)组成的网站群。
第三条 局综合信息科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网站的规划和建设管理工作,承办主网站的建设、运行维护和日常管理,为各子网站提供技术指导。各科室与各下属单位负责本科室(单位)网站建设与信息资源收集、上报工作,协助综合信息科做好网站的建设管理工作。
第四条 网站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信息网络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加强对网上信息的保护,防止非法用户对网站的攻击和破坏,确保网站运行的稳定和安全。
第二章网站信息管理
第五条 主网站管理由综合信息科负责,子网站管理由各单位负责。局机关各科室、各下属单位在网站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如下:
(一)综合信息科负责网站信息的发布等一系列日常维护及管理工作。
(二)局机关各科室、各下属单位负责提供本科室(单位)主管业务的相关信息和管理有关栏目,办理局网站分办的涉及本科室(单位)主管业务的咨询等信息交互工作,提出相关栏目设置和修改需求,定期检查网站栏目内容,提供更新内容,确保网站信息的正确性和时效性。
第六条 网站实施权限集中,栏目共建。网站系统管理员根据网站栏目设置,按照科室职能设置不同权限的栏目管理员,并设置相应的密码及口令。其中人力资源市场栏目,由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和市人才服务办公室共同管理。
第七条 网站管理员应当对重要文件、数据及应用系统作定期备份,以便应急恢复。
第八条 主网站和子网站应当设置网站后台管理及上传的登录口令。口令的位数不应少于8位,严禁将个人登录帐号和密码泄露给他人使用。
第三章 网站信息发布
第九条 网站发布信息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违反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
(三)损害国家的荣誉和利益;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宣扬封建迷信;
(六)散布谣言,编造和传播假新闻,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九)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十条 网站实行信息采编制度。
(一)网站信息采编由综合信息科负总责。
(二)局机关各科室、各下属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采编,提供本科室(单位)主管业务的相关信息。采编人员要及时把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动态,认真撰写新闻稿,同时要做好对来稿的信息采编。拓展信息采编源,积极向社会采编信息,通过报纸、杂志、网站等搜集主管业务的相关信息。
(三)采编的信息应具有较强的时效性,力求主题鲜明,文题相符,用简炼真实的文字和有代表性的数据反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工作动态。在报道本局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经验、新举措、新思路时力求有一定的深度。
(四)采编人员采集信息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严禁通过网站散布《互联网信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信息。
第十一条 网站实行信息审核制度。各科室、下属单位要根据《保密法》等规定,对上网信息内容进行严格把关,确保上网信息安全。
(一)各科室、下属单位发布信息,应填写《365 com线路检测网站发布信息登记表》,提交局办公室进行保密审核,并报所属分管领导、局长签发后,将稿件和电子文档提交综合信息科上网发布。
(二)综合信息科收到应发布的信息,经审核确认无误后,原则上在一个工作日内上网发布。
(三)网上交流由综合信息科负责管理与发布。每周综合信息科将网上问题汇总分类发往各相关科室,各相关科室收到问题后须在两个工作日内回复并按程序提交综合信息科上网答复。
第十二条 网上发布的文件、数据、文字及图像等信息统一由网站管理员存档管理。
第十三条 网站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不严,造成失、泄密的,按照国家保密法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章网站管理员工作职责
第十四条 网站管理员和信息员,认真做好网站维护和管理工作,按时更新网站内容。
第十五条 网站管理员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监视网站信息,防止有害信息的传播,发现有害信息应及时处理,发现恶意攻击行为,应立即向分管领导报告。
第十六条 网站、网页出现非法言论时的紧急措施:
(一)当发现网站或接到举报出现非法信息时,网站管理员应立即向相关负责人通报情况;情况紧急的可先采取删除等处理措施后再行报告;
(二)负责人在接到网站管理员报告后及时组织安排技术人员进行处理;
(三)技术人员在接到通知后立即清理非法信息,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将网站网页重新投入使用;
(四)网站管理员应妥善保存有关记录、日志或审计记录。
第十七条 网站遭到黑客攻击时的紧急处置措施:
(一)当有网页内容被篡改,或通过入侵检测系统发现有黑客正在进行攻击时,网站管理员首先应将被攻击的服务器等设备从网络中隔离出来,同时向负责人汇报情况;
(二)负责人在接到网站管理员报告后及时组织安排技术人员进行处理;
(三)技术人员立即进行被破坏系统的恢复与重建工作;
(四)网站管理员应妥善保存有关记录、日志或审计记录。
第十八条 病毒安全紧急处置措施:
(一)当网站管理员发现计算机感染有病毒后,应立即将该机从网络上隔离出来;
(二)对该设备的硬盘进行数据备份;
(三)启用病毒软件对该机进行杀毒处理,同时利用病毒检测软件对其他机器进行病毒扫描和清除工作;
(四)如发现反病毒软件无法清除该病毒,应立即向技术人员报告;
(五)经技术人员确认无法查杀该病毒后,应作好记录,同时立即向相关负责人报告,并迅速研究解决问题;
(六)如果感染病毒的设备是服务器或者主机系统,经负责人同意,立即告知各相关单位做好相应的病毒清查工作。
第十九条 软件系统遭受破坏性攻击的紧急处置措施:
(一)一旦软件遭到破坏性攻击,网站管理员应立即向技术人员报告,并将系统停止运行;
(二)技术人员立即进行软件系统和数据的恢复;
(三)网站管理员应妥善保存有关记录、日志或审计记录。
第二十条 数据库安全紧急处置措施:
(一)一旦数据库崩溃,网站管理员应立即向负责人与技术人员报告,经负责人同意后通知各相关单位暂缓上传上报数据;
(二)技术人员对数据库系统进行维护,如无法正常维护,采取数据
库备份恢复的办法;
(三)如果备份均无法恢复,应立即向有关厂商请求紧急技术支援。
第二十一条 设备安全紧急处置措施:
(一)服务器等关键设备损坏后,网站管理员应立即向负责人报告并通知技术人员;
(二)技术人员应立即查明原因,具有备份服务器的要马上启用备份服务器提供网站服务;
(三)如果能够自行处理,应立即用备件替换受损部件;
(四)如果不能自行处理的,立即与设备提供商联系,请求派维修人员前来维修。
第二十二条 在网站运行管理与维护工作中,凡因工作责任心不强,人为造成网站中断、信息传递延误、泄密、病毒感染和设备器材损坏等,按其情节轻重、时间长短及后果,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网站的评估考核
第二十三条 主网站实行栏目负责制,各栏目的责任部门或责任单位要加强信息组织和信息采集,及时更新信息。
第二十四条 网站评估考核工作由综合信息科牵头实施。 综合信息科定期对各栏目的责任部门或责任单位发布信息数量进行统计,对信息质量进行评价,定期汇总上报局领导。
第二十五条 将网站建设和运营情况纳入各有关科室、单位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建立以提高用户满意度、增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服务质量和服务能力的网站绩效评估体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由综合信息科系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