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本人1997年以工人身份进入一所初级中学参加一线的教学工作,现在是中学一级教师,大专学历,有了初中教师资格证书,请问以上的身份有资格或者条件担任学校的副校长或者校长吗??请研究答复,为盼!
答:
陈思锦同志: 你好,感谢来信。对于你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根据广东省原人事厅《广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粤人发[2008]275号)和中共汕尾市委组织部、365 com线路检测《关于印发〈汕尾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汕人发[2010]37号),要求事业单位通过 “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从而实现事业单位人事制度从身份管理到岗位管理的根本转变”。就是说,对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人事管理从原来的按干部、工人身份的分类管理转向岗位任职条件的管理,从而打破了干部、工人的身份界限。事业单位现有工作人员的岗位聘用要严格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在岗位有空缺的条件下,对照文件政策,按照规定的选拔程序进行聘用任职。如有疑问,可致电0660-3383663(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此复 365 com线路检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201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