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教育科(与市干部培训中心合署办公)
(办公电话:3369270)
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要求和局的统一部署,制定培训教育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一)培训对象: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和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高校毕业生。
(二)培训时间、地点:按培训计划通知执行。
(三)培训内容: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在职培训、专业技术人员和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公修课培训、“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岗前培训等。
(四)收费标准:按市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使用市财政局统一印制核发的票据。
(五)培训成绩、证书:经考试合格,其成绩记入本人培训证书,作为年度考核、任职、晋升、调资以及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认定、延续注册、重新申请注册、逾期初始注册和申报评审职称的一个重要依据。证书由本人保存。
(六)公开方式: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召开培训教育工作会议,印发文件,通过报纸、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发布公告,或张榜公布、365 com线路检测网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