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项目清单”抓落实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4月15日上午,市人社局召开全市劳动关系、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会议,总结分析2014年度劳动关系、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的完成情况,布置2015年工作目标任务,要求以市委温国辉书记调研人社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围绕市人社局十大重点项目清单,以“项目清单”抓落实,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助推汕尾振兴发展。
会议指出,各级人社部门在积极构建劳动关系、推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2014年全市共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29宗,案件涉及劳动者1288人,涉案标的1873.66万元,劳动争议处理结案率98.3%,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其中规范劳务派遣用工、开展企业薪酬调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建设、实施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等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省人社厅专门发来《感谢信》通报表扬。
会议强调,近期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中发[2015]10号),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为一项紧迫任务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要求加强劳动关系矛盾源头治理,正确处理好维护职工权益和促进企业发展的关系,将劳动关系领域的矛盾预防在基层、化解在基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和社会稳定。
会议要求,全市人社系统必须对照中央、省人社厅目标任务和市委、市政府各项部署,特别是1月7日市委温国辉书记到人社局调研时提出”实行清单化管理抓工作落实”的指示精神,围绕市人社局十大重点项目清单,落实职责,明确分工,定期督查,抓好构建劳动关系各项目标任务落实。一是要稳步推进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工程;二是要开展一次对所属企业的摸底排查,建立台帐,争取做到准确掌握,心中有数。三是要提高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签订率;四是要加强最低工资标准和工资指导线调整监督检查,从2015年5月1日起全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从原1010元调整提高到1210元;五是要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实体化建设,推进规范化建设;六是要依法办案,确保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结案率达到94%以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
市人社局劳动关系分管领导,各县(区)人社局分管副局长以及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业务骨干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