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智能检索
首页 新闻中心 信息公开 网上服务 互动交流 就业创业
【来源】本站原创 【编辑作者】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2014-03-06 17:01:16

 

       365 com线路检测
       2013年工作总结和2014年工作计划
 
一、2013年工作简要回顾
2013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人社厅的正确领导下,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加快振兴汕尾发展的总体部署,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积极推进“四大行动”,以开放理念,发挥优势,盘活资源,用好政策,狠抓落实,全力推进人社强市建设。全市34项人社事业发展计划全部完成或超额完成任务,50项人社强市建设量化指标完成进度总体超过预期。
(一)就业质量和社保水平进一步提高。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树立“通道”理念,构建汕尾与国内外人力资源市场“通道”,发挥市场配置人力资源的优势,通过政府与市场互动,解决人才瓶颈,做到全市人力资源“引得进、留得住、输得出”。我们重点抓好“三基础、两工程、一技校”建设,既立足当前解决突出问题,又着眼长远谋划发展思路,促进就业局势稳定。2013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45503人,完成年度任务的103.42%;转移就业46971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1.67%;全年农村劳动力务工收入78亿元,比2008年的8.51亿元翻了三番;城镇登记失业率2.44%,控制在3%以内。一是较好解决大学生就业难问题。组织举办“一企一岗·互济共赢”高校毕业生服务等82场专场招聘会提供岗位21040个,实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名制服务和“五个一”服务,共接收报到的应往届毕业生8700人,同比增长3%。积极收集岗位信息,推荐高校毕业生就业,目前98%的毕业生已实现就业。二是有效化解找工难和招工难。建立覆盖全市的用工监测网络体系,开展“南粤春暖”等就业服务活动,组织与深圳、惠州、东莞、江门等珠三角城市劳务合作,促进供求有效对接,人力资源市场求人倍率稳定在1.14-1.17正常区间。异地务工人员返岗率超过96%。三是积极盘活就业专项资金。成立推进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专责工作小组,研究部署贯彻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把落实社保补贴、岗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职业介绍补贴等作为重点工作来抓。2013年度全市支出就业专项资金5138万元,专项资金结余金额比2012年度减少25%,按要求完成任务。四是建立劳动者全员培训和终身培训制度。打破户籍限制,惠及所有劳动者,每提升一次技能都可获得政府补贴。全市培训农村劳动力21885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5.72%。五是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开展诚信体系创建活动。加强用工单位监管,消除就业歧视,促进就业公平。
我们坚持提升社保运行质量,提高保障水平,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保体系。2013五大险种参保人数达467.8万人次,全市征缴社会保险基金13.83亿元,比去年增收1.93亿元,增长16.2%一是完善扩面增缴机制。全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45.27万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7%;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数90.08万人,完成年度任务100.01%;城乡三项基本医疗保险293.06万人,参保覆盖率达98.95%,完成年度任务的100.7%。二是推动养老保险“两调整”。调整2013年度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增加额约153元,调整后全市人均养老金达到1413元;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人均增加10元,调整后基础养老金标准从每人月55元增至65元。两项政策调整受惠人数达到32.2万人。三是实现医疗保险“两提高两增加”。全市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由240元提高到280元,此项工作列入2013年市政府十件民生实事,已顺利完成。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额从原来的20万元提高到40万元、从原来的10万元提高到30万元,超过省下达的高于18万元的目标任务,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平均报销比例达到了85%和75%。特定门诊病种从原来的5个增加到12个,报销比例也适当提高。城乡居民医保的用药范围从原来的1000多种增加到2500多种。四是引入社保市场机制,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通过完善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对医保的补充作用,提高大病补充医疗的保障额度,培育形成政府主导、商业保险参与的医保经办管理新模式,达到了“医院有效监管、社保水平提高、商业保险微利、政府社保基金减轻支出压力”的目的。
(二)人才工作机制和人事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我们始终坚持“人才是第一稀缺资源”和“没有人才就没有明天”的理念,创新人才工作机制体制,形成人才百花齐放、百舸争流新局面。新增专技人才7800人、高技能人才845人。一是强化全面技能提升培训工作。发挥企业在职业培训的主体作用,深入实施全民技能提升培训储备计划,组织高校毕业生、在岗职工、农村劳动力、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等参加各类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二是建立与珠三角城市人力资源合作机制。推进与深圳、中山、惠州的人力资源市场和信息网络对接,建立每月至少一次招聘及求职信息对接工作机制,根据珠三角地区用工需要,着力培养和输出具有较高技能和高素质的适用型劳动力,提高适应珠三角地区需要的职业技能人才,促进高校毕业生和农村劳动力稳定就业。三是加强异地务工人员服务管理及高技能人才入户工作。
我们探索建立现代人事管理制度。一是全面建立公务员阳光考录制度。公务员考录报名、审核、缴费、结果公布、信息查询全部实现网上阳光操作,与惠州、揭阳开展异地交流面试。全市2013年度公务员报名4377人,进入面试836人,完成审批录用政府系统公务员230名。二是完善公务员日常管理和培训制度。完善公务员平时考核,开展公务员为民务实清廉全员培训。全市培训公务员10517人。三是探索破解乡镇基层人才“招不进、留不住”的难题。公务员实行部分职位面向本市户籍定向招录,设定5年服务年限。乡镇卫生院急需紧缺人才实行直接聘用。四是顺利完成省下达我市军转干部安置工作任务19人,根据我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情况,报请市政府调整市直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人均提高150元。五是组织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经济师等各类职称考试9784余人次,未发现违规现象,雷同率为“零”。 受理职称评审2200人,其中高级420人,中级1330人,初级450人。六是扎实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和人员聘用工作,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
    (三)收入分配和劳动关系调整机制进一步完善。我们基本建立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机制,“托低”和“稳增”同步推进。一是提高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全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从原2012年的850元调整提高到1010元,增长19%,完善企业工资指导线,探索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二是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认真完成省委、省政府布置的“托低”任务,积极推进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工作,及时调整市直机关事业在职人员和离退人员津补贴工作,规范日常工资审批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市纪委等五部门《关于严格执行国家退休制及时办理到龄人员退休手续的通知》,及时清理到龄人员办理退休手续。
    我们全力应对劳资纠纷新挑战,建立全市劳资纠纷“事前排查化解、事中调解仲裁、事后总结应用”工作机制,推行劳资案件第一责任人第一时间内到达第一现场“三个第一”工作原则,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保持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全市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2.5%,已建工会企业集体协商建制率83.5%,仲裁结案率100%;一是探索建立劳资纠纷预防化解新机制。明确劳资纠纷调处“企业主体责任、基层属地管理、部门各负其责、工会和行业协同处理”的新机制。重点解决企业转型升级劳资纠纷新问题和工程建设领域欠薪问题。二是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全市累计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企业共1655个,建立示范点26个,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工程覆盖面达51%。三是加大欠薪整治力度。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整治,大力整治欠薪行为,处理因拖欠工资引起的群体性事件26宗,涉及劳动者386人次,追回欠薪448万元。四是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和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两网化”覆盖率逐步提高,仲裁院建院率和仲裁委组建率均达100%。五是强化信访维稳工作。健全市、县、镇三级信访和举报投诉工作网络,共受理信访和举报投诉事项517宗,累计为2913名劳动者追回工资款项3725万元。
(四)机关作风和基础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聚焦“四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狠抓机关党的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促进机关作风转变。一是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成效明显。全系统开展学习活动30多场次,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17项,建立完善制度39个。二是规范办事流程,建立窗口服务评价体系。印发流程小册子、印发工作规则等方式,明确资料提交和办结时限,公开办事流程;引进服务评分制度,鼓励群众参与评议打分,定期公布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评分排名,建立窗口服务评价系统。三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网上办事大厅,将66条办事事项放上网上办理,推进“一站式”窗口服务。四是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建立健全党组理论学习制度和局科长讲法制度,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20多场;制定《汕尾市人社局廉政风险及防控措施》公示栏,细化86项廉政防控措施,聘请行风监督员6名,接受群众监督,为群众办事提供便捷服务。参与“民声热线”,面对面接受群众评议。修订完善机关财务管理等各项制度,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五是抓好扶贫开发“双到”工作。通过“一抓三促”(抓培训,促就业、促脱贫、促集体经济收入),扶贫先扶技,以培训带就业促脱贫,推动扶贫“双到”工作取得实效。2013年6月以来,在埔边村举办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2期,培训51人,就业43人,自谋职业8人,其中扶贫户24人,脱贫24户。协助发动各方面力量,共投入扶贫资金45.4万元,改造两个自然村的污水排放系统,修建215米的灌溉渠,并对贫困户进行慰问。六是做好2013年台风“天兔”灾后复产工作,快速受理医疗保险申请,准确认定救灾复产中受伤职工工伤范围,组织“救灾复产”专场招聘会,帮助受灾群众就业。
 我们注重基础能力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加快重大项目和基层平台建设,加强干部培训。一是建设市高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实现“一楼多用”功能,全面服务我市技能人才培训和公务员考试面试工作。二建成镇街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全市57个乡镇基层服务办事大厅已投入使用,解决全市300多万人养老、医保、就业服务等方面的民生需求。三是推进社会保障卡“一卡通”,2013年全市上传省社保卡管理系统申请制卡273.5万人,完成省下达任务的100.2%,初步实现社保卡在就业、社保、城乡低保、医疗卫生、金融等领域的应用。四是全面升级汕尾市金保工程信息系统硬件平台,建立安全可靠便捷的人力资源市场信息“一网四库”网络,即构建纵向连接省、市、县、镇街、村,横向连接深圳等珠三角地区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建立企业在岗人员信息库、企业空岗信息库、农村劳动力资源信息库、失业人员信息库。充分发挥12333电话咨询服务平台民生咨询服务的作用。五是加强就业和社保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设。提高社保经办服务机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六是加强干部培训工作,全市培训公务员1.08万人次
在做好各项业务工作的同时,政务公开、政策研究、新闻宣传、规划统计、财务管理、人事管理、对外交流、考试鉴定、后勤保障等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2013年列入省、市科学发展观考核人社任务指标、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劳动力培训考核指标、社会经济发展考核指标、省市十件民生实事等多项指标任务全部或超额完成。我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从区域、校企、信息、岗位“四个对接”的经验获得粤府信息【2013】第115期刊发通报。2013年10月,林少春副省长到我市开展专题调研,充分肯定了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就业总量矛盾和结构性矛盾依然存在,城乡社会保险发展还不平衡,社保基金支付压力较大,创新型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短缺,基层人才招不进、留不住问题突出,劳资纠纷调处面临新的挑战,公共服务水平有待提高。
二、2014年工作安排
201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人社工作将迎来难得的发展机遇,我们必须增强机遇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抓住机遇,应对挑战,赢得主动。今年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实现汕尾振兴发展为核心,借汕尾新区建设的“东风”,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把改革创新贯穿于就业、社会保障、人才队伍建设、人事制度改革、工资收入分配和劳动关系调整的各个环节,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强市建设取得新突破
(一)努力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全年新增城镇就业4.5万人,劳动力转移就业3.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5%以内。一是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探索建立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更加紧密的联动机制。进一步扩大失业保险基金促进就业创业支出范围。建立就业政策落实分级督导和通报制度。二是大力推进全民创业。研究出台促进全民创业政策文件,建设一批促进农民就业基地、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激发全民创业热情。三是促进大学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实施技能培训进校园和离校未就业大学生就业推进行动。开展“南粤春暖”就业服务活动,深化与深圳市对接劳务合作,促进异地务工人员稳定就业。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四是推进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健全覆盖城乡劳动者的终身职业培训体系。推进劳动力转移示范县建设。五是强化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健全各级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加强就业失业监测及形势研判。加强人力资源市场标准化和诚信体系建设。健全人才公共服务网络平台。
(二)加快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一是提高扩面参保质量。力争职工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缴费率、基本医保参保率达到省下达的任务。二是推进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建设。配合全省做好基础养老金省级统筹,推进单位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下限与全省保持统一。推动做实个人账户。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待遇年度调整工作。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从65元提高至80元,研究职工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政策。三是完善全民医保体系。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探索推行重特大疾病医疗项目补助试点。深化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实施基本医保诊疗常规。实现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四是健全事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制度。全面落实事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政策,完善工伤保险长期待遇调整机制。出台职工生育保险规定。五是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强化专项检查,探索行政与社会监督、现场与非现场监督相结合的机制。六是加强社保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拓展社保卡应用领域,加快实现社保卡“一卡通”。建立健全社保异地业务协作。加强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
(三)不断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一是促进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人才就业服务。推进高校毕业生见习培训、技能培训和就业见习工作,通过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更多用于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加强“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间的服务和管理,健全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服务保障机制,提高公务员定向招录和事业单位优先招聘比例。二是大力引进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建立全市多级人才需求数据库、党政领导联系专家制度、高级人才跟踪服务制度和人才项目检查落实制度。围绕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节能减排、能源资源节约、生态环境保护以及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重点调研我市建立首个博士后工作站的有关信息。三是加大力度培养技能人才。落实劳动力每晋升一个技能等级给予一次培训补贴政策,探索建立“技能储备”制度和技能人才评价制度。充分发挥技工学校、综合性职业培训基地和各类职业教育、职业培训机构的作用,加大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积极组织城镇新成长劳动力、农村富余劳动力、失地农民、转产渔民进行以非农就业为目的地职业技能培训。四是加快发展技工教育。加快汕尾市技工学校创建高级技工学校步伐,加快陆丰市技工学校创建省重点技校步伐,充分发挥技校在我市高技能人才培训、转移就业方面的主阵地作用。多方开拓就业渠道,确保年度就业率达98%以上。
(四)着力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一是加强公务员管理和队伍建设。完善基层公务员招录制度,破解基层人才招不进、留不住问题。加强参公单位动态管理。完善公务员培训和平时考核制度,严格控制和规范各类评比表彰活动。二是改革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完善岗位管理和聘用制度,创新事业单位聘后管理办法,实现岗位变更与人员聘用动态管理。加强公开招聘监管。三是进一步完善评审机构,做好职称评审工作,重点突破非公企业专技人员的职称评审。四是做好军转安置工作。落实年度军转安置任务。加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就业创些矛郐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维稳工作。探索分级分类军转干部培训办法。
    (五)继续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一是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公务员津贴补贴正常调整机制,形成规范有序的制度性安排。完善县(市、区)基层公职人员津贴补贴“托低”长效机制。研究县以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具体意见。改革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建立健全事业单位自主创新、社会服务、要素投入激励制度。二是加大企业工资分配调节力度。探索建立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评估机制。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健全工资指导线制度,建立市场供求关系主导的工资决定机制。配合省厅做好全省统一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积极构建劳动关系协调新机制。一是加强劳资纠纷源头治理。厘清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主要依靠法律和市场手段,推动企业建立内部信息交流互动平台,促进劳资双方平等对话、民主协商。建立健全劳资纠纷预警处置机制,建立企业生产经营异常监控系统和劳动关系风险预警系统。二是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开展对欠薪等突出违法问题的专项整治。建立健全欠薪综合治理机制。推进“两网化”建设。三是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开展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建设试点。扩大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覆盖范围。规范劳务派遣用工。四是提高调解仲裁效能,推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和基层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五是畅通信访和电话咨询渠道。排查化解不稳定因素,清理信访积案。加强12333电话咨询服务能力建设。六是优化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服务机制。完善积分制入户城镇政策;加强技能培训,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就业;做好制度衔接,推进养老、医保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七)统筹推进各项综合性基础性工作。一是加强政策研究和法制工作。完善调研联系点制度,开展深化改革重大政策研究。做好地方性法规立项和修订工作。二是加强综合规划和财务管理工作。深入实施粤东西北振兴发展的决定和汕尾新区规划建设。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三是加强新闻宣传、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围绕民生热点开展重点宣传。加强舆情监控。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四是加强机关党组织建设、纪检监察、人事管理、扶贫“双到”、对外交流等工作。五是加强基础能力和项目建设。完善网上办事大厅服务平台。加快推动促进农民就业基地建设、人力资源市场、技工教育示范基地和公务员考试面试基地建设。
三、突出抓好“五个点”重点工作
全面深化改革是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重大部署,我们必须以改革统揽全局,以推进人社强市建设为载体,以开展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在做好基础性、日常性工作基础上,突出抓好“五个点”,推动人社事业科学发展。
(一)抓“基点”,努力确保完成各类考核指标任务。按照省、市的工作要求,对2014年列入科学发展观考核的有关人社工作任务指标、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劳动力培训转移、省和市十件民生实事等工作,以及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社工委等有关考核工作,全部实行“年头定任务,每季一检查,年终一结算”制度,论功行赏,确保全面完成各项考核指标任务。
(二)抓“重点”,打好人社强市、服务粤东西北跨越发展和服务汕尾新区建设三场攻坚战。一是要保障改善民生,打好人社强市建设的攻坚战。要把人社强市建设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把提高民生保障水平作为人社强市建设的重点,集中力量,尽快把短板补上,把优势做强。要全面落实省、市各级提高底线民生保障水平等各项政策,加快建立与汕尾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争取达到全国平均水平。要千方百计守住底线,每年解决一批群众反映突出的就业、社保、收入分配、劳资纠纷等问题,让群众得到更多实惠。要强化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市局由我负总责,分管副局长各负其责,发挥主体作用,及时向上级主动反映情况,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建议,主动做好各项工作的规划和落实。二是要用好用活政策,打好助推汕尾在粤东西北地区跨越发展的攻坚战。重点解决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不折不扣抓好落实国家和省出台的政策、确定的目标任务。重点解决基础能力薄弱问题。争取省级资金支持我市重点项目建设。重点解决干部作风不实问题,摒弃等靠要思想,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培训提高干部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三是要积极作为,打好助推汕尾新区建设的攻坚战。主动配合汕尾新区“产城结合、统一规划”的总体部署,把各项人社工作落到实处。
(三)抓“亮点”,推动促进农民就业基地建设和创新扶贫工作新模式。一是抓好汕尾市促进农民就业基地建设,完善各项配套设施,出台配套政策文件,形成市、县、镇三级促进农民就业服务体系,建成我市促进农民就业服务“品牌”。发挥市高技能实训楼“一楼多用”的功能,完善人事考试面试基地建设,力争建成全省的亮点。二是创新扶贫开发“双到”工作新模式。发挥人社部门自身优势,以“一抓三促”为手段,抓培训促就业促脱贫促集体经济收入,探索出一条扶贫新模式。以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为载体,发挥优势,用好政策,盘活资源,建立培训机构、企业和村三方合作机制,使农村富余劳动力通过培训,提高技能,实现就业,达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的目的;通过以解决村的就业问题为切入口,加强埔边村基层组织建设,增强扶贫村的“造血”功能,发挥埔边村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从而形成一套扶贫、基层组织建设、就业三赢的扶贫开发工作新模式。
(四)抓“焦点”,加强人社系统政务整治、人事考试和劳资纠纷化解工作。一是以开展第二批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为契机,加强全市人社系统机关党的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开展政务整治行动,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看,压减会议接待、公务用车、出国出访等费用,切实解决文山会海、脱离群众、铺张浪费、慵懒散奢等问题,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树立机关为民务实清廉的形象。二是继续做好2014年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考等各类人事考试工作,确保不出事。三是按照“事前排查化解,事中调解仲裁、事后总结应用”方式,健全劳资纠纷常态化排查机制、预警防范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狠抓劳资纠纷化解处置工作,构建更加和谐的新型劳动关系。

(五)抓“难点”,以改革推动人社体制机制创新。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新要求和省人社厅作出的新部署,结合汕尾实际,我们提出今年要着力推进6个方面21项重点改革。第一,就业创业方面,大力推进全民创业,打造创业强市;制定实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扶持政策;规范招人用人制度,努力消除就业歧视。第二,社会保障方面,配合做好基础养老金省级统筹;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全覆盖;制定实施职工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办法;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引入市场机制医保新模式,力争达到“医院得到有效监管,老百姓提高医保水平,保险公司获微利,政府基金少出钱”的目的。三,人才方面,分类推进高校、中小学教师、工程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统筹推进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改革;扩大行业、企业自主评价技能人才试点;促进技工教育优化结构,提升质量,特色发展。第四,人事制度方面,适当降低基层公务员招录门槛,加大对本地人才的招考力度,完善薪酬福利激励机制,延长最低服务年限,解决乡镇人才招不进、留不住问题;建立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制度;在县以下机关全面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第五,工资收入分配方面,优化公务员工资结构;改革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完善企业最低工资标淮、工资集体协商、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第六,处置劳资纠纷方面,建立全市一体的纠纷预警处置机制和企业失信曝光、工资保证金、欠薪应急保障金制度;加快推进劳动保障监察行政综合执法改革,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开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试点。